什叶派对妇女地位的解释

以及它是如何在哲学、宗教和社会背景下实施的

什叶派在哲学和法律语境中所诠释的“妇女”地位,以及她们在什叶派社区中的社会地位,纵观历史,直到今天,只能在一个总体框架内考虑和研究,使用的方法显然必须基于宗教伊斯兰思想所建立的法律基础。然而,什叶派的哲学和宗教规定与什叶派社区的实际社会实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这些差异不仅是神学或法律问题造成的,而且各种社会历史背景也在它们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少几个世纪以来,什叶派主要定居在伊朗,这一重要事实使我们得出结论,基本(甚至是前伊斯兰教)文化和伊朗文明对什叶派的信仰、概念、宗教信仰、法律和社会政治哲学产生了最重要的影响,而绝大多数穆斯林——换句话说,宗教学校和神学教义——隶属于逊尼派社区,普遍存在于所有阿拉伯国家,土耳其,远东地区,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自然,诸如“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妇女的社会地位”这样的重大问题会受到社会和政治环境以及当地传统和信仰的直接影响。这方面的主要因素是:宗教信仰和民族民间传说的贡献,以及地方文学和一个民族的集体良知,包括一个民族以散文或诗歌讲述的史诗般的历史,以及对历史上的行为和传统产生重要直接影响的通俗故事。

根据古兰经,女性(至少在她们与上帝的关系和她们的责任方面)与男性是平等的。当涉及到信仰上帝、崇拜和某些宗教仪式(如祈祷)时,女性与男性有同样的义务。根据神性,女人和男人生来一样。如果夏娃——作为第一个女人——被撒旦误导了,她的错误和亚当——作为第一个男人——是一样的,而且不是更高的。因此,她不是过错或“原罪”的象征。总的来说,最初的宗教文本将伊斯兰教中的女性描述为无辜和纯洁的存在,她们不会比男性更容易受到撒旦的诱惑。

就专门的宗教仪式而言,穆斯林妇女和男子有同样的义务。然而,这种平等在公民权利方面受到了挑战,根据《古兰经》和伊斯兰教的宗教教义,男女在权利和责任方面是不平等的。在这里,什叶派和逊尼派对法理学解释的差异(教法;宗教法)造成了这种分歧。什叶派的思想提供了一个恒定的和动态的方面ijtihad(个人对宗教文本的解释,以使其适应新的情况)和宗教的更新裁决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fuqaha(法律学者)。

当然,女性在什叶派宗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伊斯兰先知的后代只能通过他的女儿法蒂玛延续。后者不仅是先知的女儿,也是什叶派伊玛目的母亲。她把先知的遗产传给什叶派伊玛目,他们的儿子,以及所有的后代。Fatima是Ali b. Abi talib的妻子,Ali b. Abi talib是先知的表兄,也是她的女婿,也是第一位什叶派伊玛目,她的地位是神圣的。先知传递给什叶派的法蒂玛的形象在什叶派的著作和传统中表现出极大的荣誉和尊重。这是对女性在集体记忆和什叶派传统中所扮演角色的重要贡献。在某些什叶派传统中,她被描绘成将先知的启蒙和灵魂传递给先知的孩子和伊玛目的人。她是古兰经的评论员,她的神圣知识赋予了她与伊玛目相当的科学专业知识。因此,她是女性的事实并不妨碍什叶派将她视为什叶派宗教中的神指,这种神指不仅体现了神圣的纯洁和正义以及永恒的启蒙,而且还将她作为伊斯兰教的老师和神圣的向导乌玛.法蒂玛一直是什叶派社区的榜样。她所代表的榜样并不局限于她的知识;她也有一个主要的角色,作为伊玛目阿里的妻子,先知的继承人,她是他的继承权的捍卫者(由哈里发争夺)。阿里·b·阿比·塔利布的教义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他妻子的精神影响,后来成为所有什叶派伊玛目的指导。在逊尼派的传统中,这种地位既没有介绍也没有授权给任何女性,这种教义与什叶派的教义完全不同。这在历史上影响了逊尼派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和行动。

Aïcha,先知的妻子和第一任哈里发的女儿,与什叶派传统相反,是逊尼派宗教中最受欢迎和占主导地位的女性人物;她被认为是一个叙述者和一个来源莎丽。和法理学,但她的地位与法蒂玛无关。后者的女儿Zaynab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她在卡尔巴拉战役中出现在侯赛因·阿里(Husayn b. Ali)身边,第三任什叶派伊玛目,因此对什叶派的英雄遗产和宗教信仰做出了至关重要的贡献。大马士革的什叶派教徒狂热地崇拜她的坟墓。在她的兄弟侯赛因被卡尔巴拉伍马亚教派的哈里发暗杀的悲剧事件发生后,她接管并承担了对她的家庭,甚至对她的兄弟,下一个伊玛目的责任,并负责传播这场运动的政治和宗教信息。先知家族的其他女性也代表了女性的地位及其在什叶派思想中的重要性。其中有法蒂玛·玛苏梅,Musa b. Ja 'far的女儿,十二伊玛目中的第七位伊玛目。她在库姆的圣坛是这座城市在历史上成为什叶派权力和权威的主要中心之一的原因。甚至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那里莎丽。是宪法的基础,尽管法蒂玛和扎伊纳布塑造了什叶派社会和传统中女性的宗教形象,尽管面纱的重要性已成为所有女性都应尊重的条件和法律,但自伊斯兰革命开始以来,女性的社会和政治角色越来越重要。这为女性在什叶派占多数的伊朗社会中更积极地参与开辟了一条道路。

妇女对社会的参与不限于社会和政治活动;她们在大学和其他教育和专业机构中发挥的作用也比其他穆斯林国家的女性大得多,甚至比革命前的伊朗女性大得多,在伊朗,全球化导致女性在各个部门的存在都有所增加。当然,与许多其他穆斯林国家相比,伊朗作为什叶派国家,这种发展有其自身的后果。在过去的35年里,伊朗妇女的要求越来越高。妇女识字率稳步提高,这使她们能够熟悉现代生活的各个方面。今天,女性的期望已经转变为对公民权利的要求,这对伊斯兰共和国来说当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妇女参加选举和担任政府职务,例如议会和地方委员会,以及参与不同的部长职务,都是值得注意的例子。

然而,这些发展的结果并不限于此。女性在报纸和媒体中扮演着积极的角色,女权主义运动正在兴起。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施加了压力,修改或削弱了一些严格的法律莎丽。关于妇女在社会领域的问题,如婚姻、离婚、继承,以及有关妇女和妇女不平等的具体法律问题。

除了妇女教育科学水平的提高和她们要求平等权利的重要性之外,传统妇女也渗透进了库姆和德黑兰等城市的宗教学校。穆斯林传统中对女性的宗教教育可以追溯到早期伊斯兰教,但这种什叶派传统起源于伊朗女性的榜样法蒂玛。妇女参加过宗教教育,熟悉宗教和神学的基本知识,勇敢地尝试解决许多法律问题莎丽。并由伊斯兰共和国议会通过。在这方面,宗教现代主义运动的发展主要是在1989年阿亚图拉·霍梅尼去世之后,它特别关注妇女问题,并要求对法律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因此,妇女问题已成为伊斯兰思想和传统来源中必须揭示的一个问题,以便能够得到符合人权的现代解释。今天,对妇女权利和其他与妇女有关的问题的新的解释正在成为宗教现代主义者的挑战。

什叶派思想至少具有潜在的优势,可以为修正伊斯兰法学中的妇女地位和妇女权利奠定基础。然而,什叶派法律学者仍在保守思想的冲突中,许多改革派人士认为妇女在伊斯兰社会中的地位是对解释的巨大挑战莎丽。其现代化是为了保护妇女权利和修改与妇女有关的宗教法律。例如,某些现代什叶派思想家目前反对妇女蒙头的义务。伊朗社会在这方面的总体态度与其他穆斯林国家有很大不同。尤其是年轻女性,她们决定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严格的穆斯林着装规定的方式戴头巾。她们穿着各种颜色、形状和时尚的服装,这本身就代表了创造性的多样性,并正在树立新的榜样和美的标准。这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伊朗现象,引起了国外的广泛关注。穿着一件布卡在伊朗社会,必须遮住眼睛和脸被认为是非常令人震惊的概念,这与许多其他穆斯林国家相反,在那里,坚持逊尼派传统的萨拉菲斯特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将他们对伊斯兰社会妇女地位的看法强加于人。

什叶派哲学认为复兴是在ijtihad而在教法总是可能的,而且它承认这是它与逊尼派法学的主要观点和不同之处之一。伊斯兰共和国著名的思想家Morteza Motahhari将他的部分宗教活动奉献给了穆斯林社会中的妇女问题,包括他对面纱的看法,这是一种新事物,相对来说更宽容,他认为没有必要戴面纱布卡或者捂手。

伊斯兰法学的问题之一是基于父权制的影响,而父权制反过来又受到伊斯兰历史上不同社会传统的影响。就遗产问题而言,这是伊斯兰法理学中男女不平等的一个例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伊朗已经作出努力,至少部分地解决了这种不平等。当然,这要追溯到什叶派的教义,以及法蒂玛在继承父亲遗产时所扮演的角色和地位,与逊尼派在遗产方面的法理学相反,后者更偏向父权制,女性的权利得到了支持,这就是关于遗产的情况。

什叶派fuqaha能够并且他们中的许多人愿意就现代女性的地位发表自己的看法。虽然什叶派激进反对萨拉菲斯特派,但仍有许多关于妇女权利的问题必须在伊斯兰教中解决教法.必须仔细考虑这些问题,并找到解决办法,使伊斯兰教义现代化,以防止在大多数穆斯林国家中兴起的萨拉菲斯特运动变得更加强大。

哈桑·安萨里,历史研究学院伊丽莎白和J.理查德森迪尔沃斯研究员,知识分子和法律研究学者。bob国际首页登录结合西方和传统的伊斯兰训练,他的研究重点是伊斯兰神学、哲学、法律和法律理论的研究。